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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国大麻合法化生变?泰卫生部加强大麻的花娱乐用途管控

汉麻CBD 2024-04-21

自2022年9月由泰国自豪党提出的《大麻、火麻法》草案在众议院被驳回后,泰国民主党和反对党一直在颇为高调的反对大麻合法化,反对派甚至扬言在第三轮投票中直接否决《大麻、火麻法》。在多方博弈压力下泰国卫生部近期也频繁发布关于管控大麻的公告,以平息国内异议。

泰卫生部将大麻花列为管控草药

据泰媒报道,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岱素丽称,11月11日,泰国副总理兼公共卫生部部长阿努霆签署了公共卫生部《2022年大麻管控公告》,该公告是对今年6月16日签署的《2022年大麻管控公告》的修订版,在合法发展大麻用途方面具有重要意义。
岱素丽表示,公告将于发布次日开始正式生效,规定大麻花序为管控草药,任何研究、出口、销售、加工大麻的行为都必须先向有关部门申请许可证。根据1999年《泰医保护与促进法》第46条规定,申请许可证时,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供大麻的产地、用途和获取数量;若已获得出口大麻许可证,也必须在每次出口前向相关部门报告出口信息详情。
另外,新版的公告对大麻销售的管控也更为严格,禁止向弱势群体销售大麻,包括20岁以下青少年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、中小学生、大学生;除医疗、泰医、中医、牙科从业人员外,不得在经营场所销售大麻。同时,禁止在自动售卖机以及网络上贩卖大麻,禁止对大麻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,禁止在寺庙以及任何佛教场所、宿舍、公园、动物园等娱乐场所售卖大麻。

泰国卫生部发布3份公告 控制食品大麻含量

此外,就在刚刚过去的10月份,泰国卫生部根据食品法发布了3份公告,制定了关于食品中大麻二酚(CBD)提取物含量的规定,该3份公告已经生效实施,让消费者能安全消费。
这3份公告的重要内容为调整食品中大麻的质量标准和标准,规定之前获得许可的业者也必须遵守该公告,规定直接出售给消费者的食品四氢大麻酚(THC)重量不得超过0.0032%,大麻二酚(CBD)不得超过0.0028%,其他食品四氢大麻酚不得超过1.6毫克,大麻二酚不得超过1.41毫克。
关于食品标签, 要求要更加明确清晰,如必须提醒每次摄入量不得超过建议的量,不应与含有大麻成分的其他食品一起食用,标明的食用方法要简单易懂,包括不直接出售给消费者的食品,必须标有禁止直接卖给消费者等明确信息。以及规定大麻二酚(CBD)提取物与其他对健康无害的物质混合后可作为食品成分。

泰国大麻合法化进程受阻,反对党及医师欲推翻《大麻、火麻法》 

自6月泰国大麻合法化以来,关于制定细则便提上日程,早些时候,泰国自豪党提交了《大麻、火麻法》(草案),从该法案的内容来看,尽管这个法案可以起到最佳的限制作用,但并未限制在仅用于医疗用途。
民主党和反对派对泰国自豪党提交的《大麻、火麻法》草案提出了异议,理由是它缺乏足够条文防止人们滥用大麻做消闲用途。今年9月14日,泰国众议院以198票赞成、136票反对,驳回了《大麻、火麻法》草案,仍需要重新审议。
国会召开会议审议《大麻、火麻法》草案时,民主党董里府议员萨缇站起来提出异议,国会在收到大麻法草案后,从原来的45条增加到69条,且几乎修改了所有的条款,因此《大麻、火麻法》草案是否有必要需要再次修改。同时,这版《大麻、火麻法》草案是泰自豪党提交的,而非内阁,可能没有得到各政府机构的意见,且当法案修正好后,也可能会出现疏忽问题。

11月10日,为泰党党魁、反对党领袖春喃表示,如果小组委员会在审定《大麻、火麻法》(草案)时不能按照反对党提出的建议修改相关条款,在第二轮逐条审议中投反对票,并在第三轮投票中直接否决《大麻、火麻法》。

对于此事,反对党派已经达成共识,并已经向行政法院申请,对卫生部长阿努廷和肃毒委员会发起指控,请求中央法院裁定撤回公共卫生部2022年2月8日颁布的《2022年第五类麻醉品清单》公告,并将有效期其回溯至公告发布之日。
同时,反对党派还要求根据卫生部2020年12月8日发布的公告,将大麻重新列入第五类麻醉品清单中。此外,反对党还请求法院在案件判决之前签发临时保护令,暂时冻结执行卫生部的上述公告。
反对党协调委员会主席素廷表示,已经收到了医疗组织的反馈,其工作与反对党的观察一致,反对党认为目前实施大麻合法化仍旧令人担忧,并且出台的控制法不但没有起到正面作用,反而造成了负面影响。

来源:泰国Headlines、星暹传媒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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